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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智慧作业”亮相世界数字教育大会 郭杰忠受邀出席大会并作经验分享

    2月13日,由教育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共同举办的首届世界数字教育大会在北京盛大开幕,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致辞,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主持,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会。14日下午,大会同期举行了“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平行论坛,教育部副部长王嘉毅致辞,阿根廷、越南、古巴教育部部长分别视频致辞,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主持,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郭杰忠受邀出席,并作题为《精准赋能,助力“双减”见实效——江西“智慧作业”的探索与实践》的典型经验分享。郭杰忠指出,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高位推动,围绕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治理等提出了24条具体举措。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紧抓契机,创新打造“智慧作业”平台,作为落实“双减”重要举措之一,探索在“供给侧”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应用数字信息技术优化学生作业设计。智慧作业被赋予了“学生免费家教、教师得力助手、管理部门有力参谋”三重身份,让教育回归本源,让作业真正发挥育人实效,得到了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的一致赞同。据了解,江西“智慧作业”已入选教育部“双减”十大典型案例以及江西省首批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产品清单”,并列为南昌市建设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三大特色项目之一。目前,全省“智慧作业”常态使用学生300万余名,累计近11.9万教师参与智慧作业微课建设,已建成配套作业微课63.2万余节,覆盖了义务教育阶段全学科和全学段,为助推“双减”在赣鄱大地“校外减负,校内增效”持续发力。论坛上,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澳门特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北京101中学、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来自全球在数字化赋能基础教育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先后作交流分享。本次论坛以“现场+云端”的方式举行,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程裕秋,厅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省教研室、省教育技术与装备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南昌市教育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等相关负责同志,南昌市部分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分会场线上参加论坛。稿源:江西省教育厅 作者:洪一洋 周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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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这些信息与教育有关...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教育领域,《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涉及以下方面——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一起来看全文——建设质量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全面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制定本纲要。一、形势背景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质量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质量强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效。全民质量意识显著提高,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重大工程、重要消费品、新兴领域高技术产品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效能逐步彰显,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显著增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质量作为繁荣国际贸易、促进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要素,越来越成为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焦点。当前,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发展基础还不够坚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健全质量政策,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质量支撑。(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GDP资源能源消耗不断下降,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二三产业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一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中国品牌。——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建成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更趋完备,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数量更好适配现代质量管理需要,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到2035年,质量强国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三、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质量专业化服务体系,协同推进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应用,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四)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加快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全面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健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碳计量基标准、碳监测及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消费促进制度,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五)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开展质量惠民行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动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定制、体验、智能、时尚等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加强售后服务保障。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鼓励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实现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改进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性能指标,提升可靠性、耐久性、先进性。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七)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动产业质量升级,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加快传统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监测,优化服务业市场环境。加快大数据、网络、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八)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支持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质量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集群质量管理机制创新,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组建一批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加强创新技术研发,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依托国家级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九)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推动区域质量发展与生产力布局、区位优势、环境承载能力及社会发展需求对接融合。推动东部地区发挥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质量竞争新优势,实现整体质量提升。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推动东北地区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和质量振兴。健全区域质量合作互助机制,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深化质量强省建设,推动质量强市、质量强业向纵深发展,打造质量强国建设标杆。五、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十)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定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互联互通标准,加大监测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直接上市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的认证管理,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加快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快构建全程覆盖、运行高效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和智慧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提高药品检验检测和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加速推进化学原料药、中药技术研发和质量标准升级,提升仿制药与原研药、专利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十一)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创新,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推动基于材料选配、工艺美学、用户体验的产品质量变革。加强产品前瞻性功能研发,扩大优质新型消费品供给,推行高端品质认证,以创新供给引领消费需求。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和分等分级。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提高出口商品品质和单位价值,实现优进优出。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质量问题突出、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费品,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十二)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强化复杂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可靠性一体化设计,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制度,加强检测评定能力建设,促进原创性技术和成套装备产业化。完善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与投资效益。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高质量通用智能装备。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提高机械、电子、汽车等产品及其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水平,促进品质升级。六、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十三)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十四)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十五)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树立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中国建造品牌。完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鼓励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论证机制,突出地域特征、民族特点、时代风貌,提供质量优良、安全耐久、环境协调、社会认可的工程设计产品。加大先进建造技术前瞻性研究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创新开展工程建设工法研发、评审、推广。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资源建筑应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七、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十六)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技推广、生产托管、代耕代种等专业服务。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系统性集成、流程再造等服务,提升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质量咨询等科技服务水平,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价值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供应链物流,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优化国际物流通道,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程度。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提高现代物流、生产控制、信息数据等服务能力,增强产业链集成优势。加强重大装备、特种设备、耐用消费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水平。(十七)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服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促进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项目。提升面向居家生活、户外旅游等的应急救援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推动航空公司和机场全面建立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积极培育体育赛事活动、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等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鼓励超市、电商平台等零售业态多元化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开展多样化体验活动。加强生活服务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生活。(十八)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一窗通办、网上办理、跨省通办,提高服务便利度。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扩大日间照料、失能照护、助餐助行等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积极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持续推进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八、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十九)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二十)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实施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考核评价,推动质量形成过程的显性化、可视化。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重视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建设。(二十一)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开展品牌理论、价值评价研究,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和结果应用。统筹开展中华老字号和地方老字号认定,完善老字号名录体系。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九、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二十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建立高效权威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深化计量技术机构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完善国家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二十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国家、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结构优化、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突破量子化计量及扁平化量值传递关键技术,构建标准数字化平台,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加强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加快认证认可技术研究由单一要素向系统性、集成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开展先进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方法、高端计量仪器、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研制验证。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推动形成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加大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逐步增加计量检定校准、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投资,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二十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促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鼓励跨区域要素融通互补、协同发展。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应对。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十、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二十五)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推动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行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二十六)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健全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建立质量分级标准规则,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引导优质优价,促进精准监管。建立健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质量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健全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质量标准、市场交易习惯的交易规则,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将质量内容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着力培养质量专业技能型人才、科研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建立质量政策评估制度,强化结果反馈和跟踪改进。(二十七)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分类放宽一般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准入限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探索建立全国联动抽查机制,对重点产品实施全国企业抽查全覆盖,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为新产品新业态发展提供容错纠错空间。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质量竞争、优胜劣汰。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健全跨地区跨行业监管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二十八)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二十九)加强质量国际合作。深入开展双多边质量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和有关国家的质量对话与磋商,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等合作。围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等,建设跨区域计量技术转移平台和标准信息平台,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贸易质量争端预警和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规则和标准制定。参与建立跨国(境)消费争议处理和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开展质量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双多边合作。定期举办中国质量大会,积极参加和承办国际性质量会议。十一、组织保障(三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质量强国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实施。(三十一)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国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十二)开展督察评估。加强中央质量督察工作,形成有效的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纲要实施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建立纲要实施评估机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来源:新华社、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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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来了!

    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1月11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长 叶建春叶建春作政府工作报告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及本届政府工作回顾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疫情散发多发、历史极值干旱等超预期考验,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接续实施强劲开局一季度、强攻二季度、拼搏三季度、决战四季度,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经济运行企稳向好。成功应对省内多轮疫情,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支援大上海保卫战和吉林、新疆、重庆等地抗击疫情。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实施鄱阳湖流域水库群抗旱保供水联合调度,开展局部应急送水,有效保障了用水安全。出台降本增效“30条”、纾困解难“28条”、稳经济“43条”及接续措施“24条”,为市场主体减负超2000亿元。开展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和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实行节假日“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专项债项目支出进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签约投放额居全国前列,信丰电厂、丰电三期、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共青城通用机场、信江八字嘴航电枢纽、吉利新能源城市商用车、格力电器(赣州)智能制造基地等投运投产,沪昆高速改扩建、昌九高铁、长赣高铁、瑞梅铁路、梅江灌区、武汉至南昌特高压工程、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富士康工业互联智能制造、晶科能源24GW光伏组件等开工建设,江西入选全国首批省级水网建设先导区,鄱阳湖水利枢纽环评正式受理。实施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大宗商品消费季”“百城百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活动成效明显,三百山获评5A级景区,仙女湖、丫山入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萍乡武功山入选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全年GDP增长4.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3%,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通过验收,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国家中药先进制造与现代中药产业创新中心落地,全球陶瓷产品创新中心启动建设,国内首条稀土永磁磁浮轨道工程试验线竣工,助力全球首架C919成功交付,江西师大一号环境遥感卫星成功发射,我省首个农业领域“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获批立项。出台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组建24个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南昌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新余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名单。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开通,全国唯一锂电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线,电子信息产业营业收入跃居全国第4位,算力整体规模居全国第11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有望达7.5%,南昌入选2022年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市推荐名单。赣州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大数据)入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安建陶基地入选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江西理工大学先进铜产业学院入选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宜春入选2022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推荐名单。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家。全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成功举办,展现了“赣鄱工匠”新时代风采。  ——市场活力更大激发。全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营商环境明显提升,净增市场主体80.2万户,实有市场主体超480万户。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赣服通”5.0版、“赣政通”2.0版和“惠企通”上线,全国首个政务服务数字人“小赣事”上岗。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省级万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千亿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新钢集团与中国宝武实现联合重组。赣江新区、吉州、于都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新增上市公司14家,创历史最好成绩。世界VR产业大会、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庐山全球商界领袖大会、赣台会、“进博会走进江西”、第五届“阿拉伯艺术节”等活动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陶瓷教育联盟成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全覆盖,冷链中欧班列、中老班列等开行,赣州国际陆港入选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获批设立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鹰潭国际综合港经济区正式运行,外贸进出口额增长34.9%。  ——协同发展继续推进。出台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推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持赣江新区激发活力增强实力等政策措施,赣江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南昌入选国际湿地城市、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九江、抚州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获批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累计识别防止返贫监测4.6万户16.8万人,户均享受帮扶措施2.8项,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启动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在全国省级率先出台促进山茶油产业发展条例,宜黄、南城、横峰、湘东区入选国家级制种大县,婺源、瑞昌入选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于都、泰和、鄱阳、浮梁入选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井冈山市和宁都、武宁、横峰获批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吉水、瑞金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施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开展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专项检查行动,率先推出“碳足迹”披露支持贷款。部省共建长江江豚保护基地开工。上堡梯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6.2%,再创历史最优。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年初确定的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13%、121.4%。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8%、6.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开展赣鄱无农民工欠薪项目试点,上线“农民工”地图,59万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医保基金监管办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赣州、抚州、新余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名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抚州入选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乡村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启动,探索开展高校分类管理和本科新生学分制收费改革,高校毕业生留赣率提高到59.96%。7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获批,中国肝病基因工程创新中心落户,我省首个自主研发道地药材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发布,健康社区建设地方标准出台,智慧医保村村通运行。婴幼儿入托补贴制度全面建立。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运行,5件作品入选“五个一工程”。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成功举办,崇义入选全国首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起数和溺亡人数分别下降31.88%、30.35%,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8.9%、38.1%,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分别达98.71%、98.07%。  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本届政府目标胜利实现,全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新征程。  一是经济发展量质双升。GDP突破3万亿元,全国排名由第18位前移至第15位,人均突破1万美元;工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居全国第13位,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33%左右、居全国前列,进入新兴工业大省行列。数字经济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35%,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居全国第8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突破40%,比2017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全社会研发投入实现翻番,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2倍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6倍以上,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在全国排名“7连进”。新增千亿产业3个,总数达14个,建筑业成为万亿产业。  二是改革开放走深走实。“赣服通”、“赣政通”、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等平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编制统一行政许可清单、延时错时预约服务等做法在全国推广,实有市场主体实现倍增。国有企业资产突破7万亿元,营业收入突破万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突破5万亿元,A股上市公司实现倍增,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突破5000亿元。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在赣投资的具有世界500强背景企业达212家;6家企业入选“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数量居全国第4位;外贸进出口、对外直接投资均实现翻番,利用省外项目资金突破万亿元。  三是区域城乡协调共进。“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鹰潭入选首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铁路运营里程突破5000公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实现翻番,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6700公里,“一主一次五支”机场格局基本形成,油气长输管道运营里程突破4000公里,电网迈入特高压时代,5G网络实现“乡乡通”。粮食产量连续10年稳定在430亿斤以上,97%的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10万元。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四是生态优势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2年、水资源管理考核连续4年获全国优秀,生态质量指数居全国前列,退捕禁捕工作全国领先,长江干流江西段连续5年、赣江干流连续2年达到Ⅱ类水质,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空气质量居中部地区第1位、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居全国第2位,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实现设区市全覆盖。累计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4个,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3个,绿色发展指数连续9年居中部地区第1位。  五是人民生活全面改善。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3058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城镇困难群众全部解困脱困,江西成为全国首批承接上合组织扶贫培训的5个省份之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4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2万元。全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并向优质均衡迈进,学前教育毛入学率突破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突破50%。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待遇水平居中部地区第1位,连续3年获评“健康中国行动优秀省份”。连续3年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连续16年获评全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优秀省。  六是政府效能明显增强。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基本完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五型”政府建设有力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台账清单和督办机制不断健全,17项工作获2022年国务院督查激励、创历史最好水平。建立解决制约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突出难题长效机制,6轮次征集梳理的1333个问题如期办结。建立及时奖励制度,对128个集体和49名个人进行奖励。“三公”经费支出连续9年下降。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创新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征兵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军政军民团结持续巩固。  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感恩奋进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赣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向中央驻赣单位,致以崇高敬意!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江西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了有益启示。一是必须强化政治引领。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朝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江西改革发展指明的方向、擘画的蓝图笃定前行,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从党中央对革命老区的无限牵挂、亲切关怀中汲取奋进力量,这是打开事业新局面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二是必须优化战略策略。五年来,我们把握江西发展阶段性特征,抓住主要矛盾,创新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三请三回”和“三企”入赣、开发区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和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行动、产业链链长制、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强省会、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等一系列战略策略,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三是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五年来,我们有效应对世纪疫情、超历史大洪水和超历史干旱等多重考验,推行“高位化统筹、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一体化办理”工作模式,解决了许多棘手难题,办成了许多大事要事,为各项事业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必须增进民生福祉。五年来,我们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使人民期待的事成为政府要干的事、政府在干的事成为人民拥护并积极参与的事、政府干成的事成为人民受益并赞成叫好的事,极大激发了全省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必须砥砺过硬作风。五年来,我们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积极倡导“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以干部创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坚持、发扬光大。  我们清醒认识到,前进道路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偏低,发展不足仍然是我省最大矛盾;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结构不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彰显特色、优势互补的全域发展格局亟待构建;群众生活品质有待提高,社会事业仍有不少短板;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安全保障有待加强;一些干部思想不够解放、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仍有少数干部规矩意识淡薄、用权任性、以权谋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加大力度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构想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发展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我省发展态势强劲、优势叠加、潜力巨大。只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上来,抢抓机遇、勇毅前行,就一定能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画卷。  (一)目标任务。地区生产总值4.3万亿元左右。R&D经费支出年均增速14%以上,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全国中上游。投资质量持续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新兴工业强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5%以上,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基本形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60%左右。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外贸进出口稳中提质,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保持平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左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5%。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持续扩大。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成效显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稳定在98.2%以上。  (二)战略支撑。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战略举措,围绕全面建设“六个江西”,重点实施九大战略。一是扩大内需战略。实施项目建设滚动投资计划,深入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加快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二是科教兴省战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协同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打造天下英才重要首选地。三是工业强省战略。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主导优势产业位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未来产业培育创新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省,重塑“江西制造”辉煌。四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彰显各地优势,促进跨区域联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五是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农业强省建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六是高水平开放战略。加快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全面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长江中游三省战略合作,扩大制度型开放,打造内陆双向开放新高地。七是绿色提升战略。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样板。八是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九是安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实现路径。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实施九大工程。一是“一号发展工程”。深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快建设“智联江西”,打造中部地区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区、场景创新应用先导区、数字营商环境示范区。二是“一号改革工程”。深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争创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创新四率”提升工程。纵深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等攻坚行动,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效能。四是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五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程。以聚焦主责主业为导向,以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小管委会+大公司”为主要模式,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创新运营模式,完善监督体系,加快打造全省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创新发展的示范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六是招大引强工程。坚持定向招商、精准招商,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深入实施招大引强“五大行动计划”,着力引进一批符合我省发展战略的优强项目。七是“两山”转化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先行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样板区。八是稳岗扩岗工程。落实稳岗补贴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九是惠民暖心工程。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每年办好一批民生实事,打造文化繁荣的现代化社会文明、惠及全民的现代化美好生活、精准高效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四)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对标对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江西发展放到全国之中来谋划和推进。二是加强政策供给。密切跟踪国家战略导向和政策取向,建立政策会商联审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效果动态评估,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台账式”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服务,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四是凝聚各方力量。继续深化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构建现代化江西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健全及时奖励制度,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各位代表!关键时期,当尽非常之力,当显非常之为,当见非常之效。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示范、勇争先”和“五个推进”殷殷嘱托,撸起袖子加油干、一锤接着一锤敲,兑现承诺,达成愿景!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着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促进区域协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争取更好结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5%左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5%、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  (一)坚持稳字当头,力促经济回归潜在增长水平。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统筹优化供给和需求,推动经济持续回稳向好。  促进经济循环畅通。融入共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交通物流枢纽建设行动,支持南昌、赣州、九江、鹰潭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完善综合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换装设施,大力发展铁海联运、江海联运、集装箱多式联运和商品车运输,推广“一单制”服务。推进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和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深化“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确保县级有集配中心、乡镇有集配站点、村级集配网点覆盖率60%以上。推进传统物流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培育智慧供应链金融、保税加工、流通加工、即时配送等新业态。实施商贸流通主体培育工程,净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500家左右。  促进投资扩围增效。实施省大中型项目3558个,年度投资1.6万亿元左右。基础设施方面,建成昌景黄高铁、信丰至南雄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工定南、南城、贵溪通用机场和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袁河航道提升、分宜电厂二期、铅山抽水蓄能、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项目,力争鄱阳湖水利枢纽早日开工。公共服务方面,建成南昌现代职教城、新余职教中心仙女湖校区、宜春人民医院二期、上饶城东医院、洪都航空文化园等项目,开工南昌大学二附院鹰潭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新院区等项目。产业升级方面,推动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西分中心建设,统筹构建“一核四副两备”的全省大数据中心布局;实施工业企业技改项目3000个左右,加快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和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实施省级示范商业街区和夜间经济街区创建工程,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步行街。深入实施“赣出精品”工程,办好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三百”文旅消费季、“赣品网上行”、中国米粉节、赣菜美食文化节等活动,持续打响赣菜品牌。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和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实现基本充电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建材推广、家装下乡等活动。支持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大力发展低空经济。评选一批“风景独好”旅游名县名村镇名景区,实施旅游景区业态提升计划、“引客入赣”计划,全面推行旅游购物诚信退赔,提升“江西风景独好”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强化创新第一动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提速建设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升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等带动能力,力争庐山国家植物园和国家稀土创新中心获批、6家国家重点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重组,复合半导体江西省实验室挂牌并启动建设,筹建省航空航天复合材料设计制造检测集成工程中心。力争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9%以上、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基础研究投入占比稳步提高。滚动发布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常态化高效率发挥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作用,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大力实施“双千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审机制,省人才发展集团正式运行。推进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系统增强“一号发展工程”牵引效应。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支持政策,提高数字经济基金使用效能,谋划建设江西先进算力中心。大力发展专业芯片、电子元器件、智能终端等基础赛道,VR、元宇宙、移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赛道,智慧家居、数字文创等融合赛道,加快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各100家以上。实施应用场景“十百千”计划,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促进各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构建“2+6+N”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出台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升级版,大力培育“链主”企业,促进延链补链强链和不同产业链协同,加快形成万亿级、五千亿级、千亿级“产业矩阵”。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提能升级、制造业基础再造、绿色制造提升、服务型制造优化升级等专项工程,全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施优质企业群体培育行动,培育一批制造业“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产业大脑”建设,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开展5G全连接工厂建设。培育壮大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三)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更大释放发展活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资源要素“强磁场”。  对标一流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质效。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通用窗口全覆盖,建成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受理”系统。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赣服通”“赣政通”“惠企通”等平台迭代升级,全面落实“一网选中介”。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打造企业和群众诉求统一受理、转办、查询、回访、评价平台,实现“一号诉求”“一号响应”。依法全面推行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比例达100%,集成政策向合规优质市场主体倾斜。高质量完成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任务,实有市场主体突破500万户,提高涉税市场主体占比。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开展营商环境民主监督,力争南昌、九江、赣州、赣江新区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多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实施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壁垒,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赣金普惠”平台数据共享和推广应用,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2家。扩大“险资入赣”规模,积极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出台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加大力度处置闲置、低效和“僵尸企业”用地,探索“零增地”技改等节约集约用地模式。  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浙赣边际合作(衢饶)示范区、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江西)等建设,深化赣州与深圳、吉安与东莞、抚州与泉州对口合作,促进湘赣粤中医药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全面推进昌北机场三期、赣州航空口岸建设,提升赣州国际陆港、南昌国际陆港、九江区域航运中心等口岸能级,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外资稳存量扩增量。积极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抚州、鹰潭申报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及上饶申报综合保税区、宜春申报保税物流园,加大海外仓全球布局,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能源资源等进口。办好世界VR产业大会、庐山全球商界领袖大会、世界赣商大会、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与跨国公司(上海)合作交流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鄱阳湖国际观鸟周等活动,深化京赣高质量合作,加强区域和产业联合联动招商。  (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强化多极支撑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全省发展整体性协调性。  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区域发展格局。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南昌打造“一枢纽四中心”、规划建设未来科学城,加快提升发展首位度和综合竞争力。深化赣江新区运行机制改革,推动新区增动力、添活力。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抚州建设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协作区,促进大南昌都市圈从局部融合向全面融合迈进。推进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支持上饶打造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和光伏新能源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景德镇建好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鹰潭打造全省万亿有色产业集群核心区、萍乡建设高质量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赣湘边区域物流分拨集散中心、宜春争创国家级锂电新能源集群、新余打造京东合作区域中心和全国最大的百度数据标注基地、吉安打造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和全国重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深化新宜吉转型合作示范区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整村整乡返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改造提升110万亩,确保粮食总产430亿斤以上。支持抚州、萍乡、上饶建设种业强市。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富硒功能农业综合产值突破800亿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搭建产供销一体化合作平台。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事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改造、20万户以上农村户厕改造提升、6000个左右村点整治建设。推进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移风易俗,引领婚丧嫁娶新风尚。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部省共建,高标准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抓好城市更新试点,基本实现“城市大脑”设区市全覆盖。推进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行动,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基本完成重点易涝区域整治,深入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力争设区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以上。完成2022年纳入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56万户、城镇棚户区13.2万套。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服务圈”。支持萍乡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和南昌、赣州等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  (五)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扎实深入做好就业工作。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残疾人就业1万人以上。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以上。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和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推动园区企业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强化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失业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扩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范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进个人养老金试点。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抚恤补助等保障标准,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为孕产妇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创新转型。开展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200所,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继续为1.2万户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全面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部省协调探索现代职教体系新模式,大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高校全覆盖,基本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深入实施“15+3”健康江西专项行动,启动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樟树药都振兴工程”“旴江医学复兴工程”“热敏灸推广工程”。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计划。构建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全面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质增效。推进体教融合,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办好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玉山中式台球世锦赛等品牌赛事。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侨联、科协、贸促会、对外友协等群团组织和外事、侨务、气象、水文、测绘、民族、宗教、援疆等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地方志等事业出新出彩。  (六)加快建设美丽江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行动,健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利用机制,有序发展风光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电源等清洁能源,培育壮大低碳产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节地增效”、节水节能等行动,对环保治理、节能减排等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推进南昌、吉安国家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支持九江、赣州、吉安、抚州建设全国“无废城市”。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绿色生态)建设,打造一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可持续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新“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深化“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治理,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抚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支持武功山创建世界地质公园、井冈山创建国家公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既有成果,开展鄱阳湖总磷污染治理,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实施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大保护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成1∶25万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全面开展GEP定期核算及其成果应用,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动签订新一轮东江、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推广“生态信贷通”,拓宽生态产品直接融资渠道。实施林下经济发展“三千亿工程”,全面推进CCER林业碳汇开发试点项目,组建中林(江西)林业投资开发集团。全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深化抚州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九江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全国提供更多江西方案。  (七)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中央疫情防控政策,因时因势优化防控措施,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抓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群体防控,着力保健康、防重症。优化整合升级政府融资平台,探索地方政府资产入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效巩固提升工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攻坚,加大网贷平台、私募基金等风险防控与处置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租购并举,做实房地产“三保”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具有江西特色的新时代“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打造“三位一体”基层信访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信访积案。加快智能安防小区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氛围,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全面提升整体安全水平。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快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落实新建危化品生产项目落户化工园区政策。建成省应急管理综合保障基地,力争开工建设省应急指挥中心、省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抢险救援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智慧应急防灾系统全省覆盖。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深化行动,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实施食育普及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和雷电灾害综合治理,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  各位代表!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江西是人民军队诞生地,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义不容辞。我们将切实加强军地协同,抓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落地,深化拓展“尊崇工作法”,全面做好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双拥共建等工作,为如期实现建军100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八)提高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牢记“三个务必”,紧扣“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目标,推动全省政府系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新征程上再立新功。  坚守忠诚为政。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计划,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政府系统不折不扣抓落实见行动出成效。  坚持科学施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清理和废止有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深入实施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成一体化数字基座,基本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构架。引导政府系统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察实情、敢担当、重实干、求实效。  坚定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进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地方性法规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快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挂钩。依法加强统计、审计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防范并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坚决从严治政。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风腐同治,一体推进“三不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办法,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不搞看起来热闹、实际没有效果的表面文章,切实防止领导有批示才动、不批示就不表态不办事的现象。规范权力运行,严防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代言人、代理人,严防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加大力度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新使命呼唤铁肩担当,新征程不容丝毫懈怠。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名词注释  1.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大交通”、大南昌都市圈轨道交通、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  2.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出口商品报关业务的贸易方式。  3.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到2025年,打造稻米、油料、果蔬、畜牧、水产5个千亿主导产业链和茶叶、中药材2个百亿特色产业链。  4.“碳足迹”披露支持贷款: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碳足迹”与银行贷款利率挂钩,激励企业主动减污降碳、减少碳排放的一种贷款。  5.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为实现智能制造目标,企业对人员、技术、资源、制造等进行管理提升和综合利用的程度。  6.“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打造有色、电子信息2个万亿产业,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食品、锂电新能源6个五千亿产业,航空、中医药、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虚拟现实、节能环保等N个千亿产业。  7.“创新四率”:创新投入率、投入产出率、成果转化率、转化成功率。  8.招大引强“五大行动计划”:“5020”、“三请三回”、“三企”入赣、“三百工程”、“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  9.“三百”文旅消费季:百县百日、百城百夜、百企百创文旅消费季。  10.应用场景“十百千”计划:“十四五”期间,建设5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区、推荐推广300个左右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培育3000个左右具有爆发潜力的高成长性企业。  11.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两个方面。  12.“一枢纽四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科创中心、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  13.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组织百场社保政策宣讲、深入千家企业上门服务、向万名中断缴费的贫困群众推送续保帮扶政策。  14.林下经济发展“三千亿工程”:到2027年,林下经济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其中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综合产值达1500亿元。  15.CCER林业碳汇开发试点项目:对国有林场进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林业碳汇开发,给予政策技术指导和经费支持。  16.房地产“三保”工作: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17.“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核心区域1分钟内、重点区域3分钟内、其他区域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快速响应机制。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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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发布

    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单招办法》)。一、招生原则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单招高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省高职单招的各项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有序。二、招生高校经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开展高职单独招生的高校(名单将另行发布)。三、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四、招生简章各单招高校应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规定,按照本《单招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高职单招简章(包括考试办法、单招专业、单招计划数、录取规则等)并向社会公布。五、考生报考1.网上报考: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签订《江西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每个考生限报1所高校,可选不超过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2.数据下载:单招高校于3月11—12日前在“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3.考试确认:考生须按照报考高校的要求按时到现场或网上确认参加考试,领取或下载准考证。六、考试工作高职单招考试由单招高校组织实施,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可以开展多校联合命题、联合考试,在确保安全、公平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线上测试。1.考试要求:单招高校应组建命题专家组,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总分满分为450分(文化素质部分占比不超过50%)。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可以根据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进行设计。2.考试时间:在3月底前,由各单招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考生。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采用线上考试的高校,一要做好线上考试系统安全性、稳定性的全面测试;二要加强线上监考人员培训,包括处置各类偶发、突发情况应急培训;三要给每一位考生提供不少于2次的线上测试演练;四要优化系统功能,通过人脸识别逐一验证考生身份,强化监考,严防各种线上考试舞弊行为;五要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查。4.考试成绩:单招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评卷工作管理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统分结束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上提供考生成绩查询,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七、录取工作(一)录取原则单招高校应合理确定文化素质和技能测试分数的录取控制线,按照简章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高职单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单招计划和单招专业,不得违规突破。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二)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三)录取安排1.4月5日前,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2.4月9日前,单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管理系统”。4月10—11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3.4月15日前,单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四)录取说明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2.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新生入校后,高校可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对高考体检或新生入学复检结论涉及限报的单招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招高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好各项职责分工。1.完善考试安全方案。单招高校要召开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制定考试安全工作方案。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统分、监督管理等办法,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防疫要求,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2.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单招高校按照属地卫健部门要求做好防疫组考工作,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不聚会、不聚集。3.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高校无论是采用线上、线下、分设考点或校际联合考试等方式,都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命题、测试、评分、统分、成绩发布等各环节安全保密和规范操作,强化过程记录,采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做到每个环节都备案可查,确保单招考试全过程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二)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统筹运用各类新媒体特别是政务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精心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各单招高校要及时、准确解读本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防疫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阅。各高中学校要通过召开班级会,利用微信群、QQ群推送信息等形式,向家长和考生深入宣传高职单招政策和工作安排。(三)严肃招生纪律各单招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格”“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高职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附件:1.江西省2023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扫二维码查看)2.江西省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主要节点流程图      (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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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日前,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针对服务定位、对象和时间、服务内容、资源支撑、组织实施、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要求。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是什么?我省自2018年起,启动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成为全国全面部署启动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走在前列的省份。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教基字〔2021〕38号),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和课后服务时间“5+2”模式。近年来,全省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距学生和家长期盼高质量的课后服务还有不少差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提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教育部就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多次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推动课后服务由“帮管”到“帮教”的提档升级,进一步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教职工激励及资源支撑建设等工作机制,完善课后服务质量、安全、规范、评价等监管措施,在充分调研、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二、什么是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主要包括:课后服务(暨放学后托管服务和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午餐和午休服务等。三、课后服务时间是如何安排的?课后服务主要在教学日放学后进行,也就是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上课结束后,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服务。同时,支持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四、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可以在课后服务时间补课吗?课后服务时间,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同时,还可以进行“培优补差”,一方面,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另一方面,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违规集体补课。五、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托管服务有什么具体要求?学校可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六、初中晚自习服务是如何安排的?《实施办法》明确,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教学日晚上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七、如何落实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校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智慧作业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录制优质网课、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帮助学生释疑解惑,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八、学校要如何提高课后服务的质效?课后服务要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提高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九、对引进第三方服务有什么具体要求?《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服务参与,但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另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对引入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严防“一包了之”。十、课后服务如何组织实施?《实施办法》要求,各地要制定完善课后服务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到“一县一策”。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和落实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要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自愿参与。各地要相应建立课后服务反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创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同时,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课后服务规范管理,统筹做好课后服务师资、课程、场地安排等,优化课后服务排课、选课、上课、巡课、评课等全流程管理。对于聘任的非在校师资和引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师资,要开展违法犯罪情况查询,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十一、课后服务可以收费吗?哪些服务需要收费?《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筹措经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扣减财政补助制定本地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正常教学课时时长核定,课后服务实际时长与正常教学时长不一致的,由学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参照执行。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线上学习资源”“午休服务费”“初中晚自习服务费”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学校午餐费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规定执行。十二、如何落实课后服务工作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要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开支范围由当地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地财政部门要对照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鼓励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在教职工激励方面,一是绩效工资激励,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二是荣誉激励。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创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三是生活关怀。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可实行“弹性上下班”。要特别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在安全管理方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保险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在指导督促方面,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学校或教师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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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递!《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发布

    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课后服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难、看护难等,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第三条 课后服务是落实全面育人要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将课后服务作为培育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促进教育均衡的重要手段,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第二章 服务定位、对象和时间第四条 服务定位。指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主要包括:课后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午餐和午休服务等。第五条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等其他学校。第六条 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主要在教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服务。支持各地各校从实际出发,创造条件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托管服务。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七条 课后服务。包括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尽可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课后托管服务。指学校在教学日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延时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学校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第八条 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学校在教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第九条 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各地各校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征集和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智慧作业和各地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资源。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录制优质网课、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帮助学生释疑解惑,但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第十条 在校午餐、午休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服务。午餐可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学生午休场所应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条件较好的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第四章 资源支撑第十一条 整合校内外资源。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各类课后服务活动。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师德师风高尚的退休教师、道德素养崇高且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鼓励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工作并参与课后服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第十二条 丰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坚持立德树人鲜明导向,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提高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学校要结合学生成长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开发丰富多样的课程;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段要求和学校实际等情况,分年级、分层次、系统性、个性化统筹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第十三条 拓宽服务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体育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委员会、社区等,充分利用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景点、研学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第十四条 探索引进第三方服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第三方服务参与,但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另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要加强对引入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严防“一包了之”。第五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制定落实方案。各地要制定完善课后服务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做到“一县一策”。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和落实本校课后服务有关工作。要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意见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一校一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要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自愿参与。第十六条 建立反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创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第十七条 加强规范管理。学校课后服务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课后服务规范管理,统筹做好课后服务师资、课程、场地安排等,优化课后服务排课、选课、上课、巡课、评课等全流程管理。对于聘任的非在校师资和引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师资,要开展违法犯罪情况查询,并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师德师风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讲授新课、违规集体补课、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乱发教师补贴。第六章 工作保障第十八条 明确工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抓好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学校课后服务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推课后服务开展。第十九条 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课后服务经费要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开支范围由当地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地财政部门要对照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安排资金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鼓励社会捐赠、志愿者服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确保学校场所及设施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线上学习资源”“午休服务费”“初中晚自习服务费”等;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学校午餐费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科学制定收费标准。课后服务采取服务性收费筹措经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直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扣减财政补助制定本地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正常教学课时时长核定,课后服务实际时长与正常教学时长不一致的,由学校按比例折算。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参照执行。学校应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课时时长、收费标准、教师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严禁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开支渠道,避免增加学生家庭负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予以减免。课后服务费按月收取,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规范教师取酬。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报酬由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核定补助标准,可以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也可以由学校“一校一案”自行确定,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在教师绩效工资中增设课后服务补助项目,并制订具体发放办法。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根据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协议,支出有关劳务报酬。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第二十二条 建立激励机制。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创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第二十三条 加强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机制,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保险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险,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第二十四条 强化督导查处。把各地各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内容,纳入学校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任务,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学校或教师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第二十五条 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校要采用多种方式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典型宣传,积极报道区域、学校优秀典型案例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国家如有新的政策要求出台,按新的政策要求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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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进入新时代,义务教育已经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当前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评价方式方法还不够有效,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且存在多头评价、重复评价的现象,亟需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二、《评价实施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二是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三是坚持以评促建,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评价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引领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以什么为标准?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下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结合《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16号)等文件,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分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设A、B两类指标,“A”类指标13项,为必须达到的基础指标,实行一票否决;“B”类指标18项,为进行量化计分的发展指标,根据得分评定为相应等级。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设A、B两类指标,“A”类指标11项,为必须达到的基础指标,实行一票否决;“B”类指标16项,进行等级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设A、B两类指标,“A”类指标4项,为必须达到的基础指标,实行一票否决;“B”类指标25项,进行等级评价。五、《评价实施办法》对评价方式作了哪些要求?为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评价实施办法》对评价方式作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过程评价。改进结果性评价方式,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是重视增值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和进步程度。三是完善综合评价。多维度评价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重视学校的特色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发展。四是落实多元评价。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六、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如何组织实施?一是分层实施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是明确评价周期。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三是综合评价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本校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注重过程性评价,积极运用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教师、家长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综合评价学生课程学习和表现情况,每学年末形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报告。四是科学评价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开展自我评价。县级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督导评估,实行增值评价,追踪学校发展情况,对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学校,提出诊断性意见,指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五是全面评价县域。县级党委政府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进行自评,于每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市级复核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作为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反馈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六是注重整改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要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七、如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一是定期公布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认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功能,充分发挥导向、甄别、判断、激励作用,促进办学质量的提升。要结合各地教育实际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评价结果定期予以公布。二是有效改进工作。运用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运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三是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奖惩机制,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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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精神,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坚持以评促建,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评价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引领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三条 工作目标。树立正确导向,创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注重统筹结合,减轻学校负担,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育人水平。改进评价方法,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二章 评价内容第四条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第五条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第六条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第七条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第三章  评价标准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下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结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赣发〔2020〕16号)等文件,制定《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见后)。第九条  评价指标分为A、B两类。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设“A”类指标13项,任意一项未达到,直接列为不合格;“B”类指标18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为优秀,≥80分且<90分为良好,≥70分且<80分为合格,<70分为不合格。学校办学质量评价设“A”类指标11项,任意一项未达到,直接列为不合格;“B”类指标16项,进行等级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B类指标“好”的项数≥14项为优秀,≥12项且<14项为良好,≥10项且<12项为合格,<10项为不合格。学生发展质量评价设“A”类指标4项,任意一项未达到,直接列为不合格;“B”类指标25项,进行等级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B类指标“好”的项数≥20项为优秀,≥17项且<20项为良好,≥13项且<17项为合格,<13项为不合格。第四章 评价方式第十条  强化过程评价。改进结果性评价方式,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第十一条  重视增值评价。要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和进步程度。第十二条  完善综合评价。多维度评价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重视学校的特色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发展。第十三条  落实多元评价。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第五章  评价实施第十四条  分层实施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负责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五条  明确评价周期。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本校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注重过程性评价,积极运用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教师、家长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综合评价学生课程学习和表现情况,每学年末形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报告。第十七条 科学评价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开展自我评价。县级制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开展督导评估,实行增值评价,追踪学校发展情况,对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学校,提出诊断性意见,指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第十八条 全面评价县域。县级党委政府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进行自评,于每年9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加盖政府公章报送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市级复核后,于10月31日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作为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反馈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九条 注重整改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要根据评价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第六章  结果运用第二十条 定期公布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认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功能,充分发挥导向、甄别、判断、激励作用,促进办学质量的提升。要结合各地教育实际建立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评价结果定期予以公布。第二十一条  有效改进工作。运用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运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第二十二条 建立奖惩机制。建立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奖惩机制,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第七章  组织保障第二十三条  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价。第二十四条  加强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要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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