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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收听收看全省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会

    2024年12月24日,省教育厅召开2024年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会。县教育督导室、教研股等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2024年市级特邀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视导员,各义务教育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共计83人在信丰分会场收听收看。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黄诗春,县教体局副科级干部郭巍出席分会场。会后,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黄诗春强调,收听收看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收获大、责任大、压力更大,但我们要充满信心,要以更大的担当,大力弘扬“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可能做到极致、把极致变成常态”的新时代信丰攻坚精神,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为导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强县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一是强理念提质量。要牢牢把住全面、全体、全区域“三全”质量观,始终紧扣育人比育分更重要、身心健康比成绩更重要、非智力因素比智力因素更重要,切实做到课程丰富多样、活动百花齐放、师生关系融洽和谐;二是强管理提质量。要抓好常规特别是“教”的常规、“学”的常规,抓好备课组和教研组,抓好科学课和大阅读;三是强师资提质量。要狠抓师德师风,狠抓教学基本功,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作用,做好共同体建设,增强教师的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时代感;四是强教研提质量。要加强课程研究确保基础性课程开齐开足,加强作业研究坚决扭转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加强课程研究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郭巍指出,与会人员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挥员、领军人物、少数关键,一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二要推动教师专业成长,打造学习共同体,构建高效课堂范式,建立作业设计校本资源库,倡导个性化辅导,保护学生学习爱好与兴趣,培养学生自信心与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三要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好,开好班子会、教职工会,宣传好、执行好国家和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反馈解读会议精神,明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性,准确理解掌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内容内涵,有效改进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编       辑:许俊莹       一审一校:王文禄         二审二校:郭   巍         三审三校:李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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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教体局2024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落实工作推进会召开

    2024年11月5日(周二)下午,信丰县教体局在411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市县综合考核“教育发展”“校园足球”指标落实工作推进会,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总督学李敬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政办、人事股、教育体育股、学前教育股、校建安全股、电教仪器股、财务审计股、师资教育股、教研股、校外培训监管股、青少年活动股、少儿体育股、群体竞技股,特教资源中心、教育督导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体局副科级干部郭巍主持。会议强调,要把握标准,吃透考核指标内容与标准,理清工作思路;要查缺补漏,逐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列出问题详细清单,建立问题解决销号台账;要加强沟通,强化上下左右内外联系,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相关责任股室要充分认识综合考核的重要意义,按照局工作部署要求,锚定目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一把手”责任意识,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推进;要对标对表明确工作要求,盯紧盯牢指标短板弱项,确保各项指标落实高质量推进;要精心准备展示智慧,各责任股室之间要整合资源,凝聚集体智慧推进;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相关股室要统一思想,既分工又合作,通力协作,按照既定时间安排,优质高效推进。 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指标落实责任清单、责任分工和指标内容与要求,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通报了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与困难及工作进展情况。                编辑:许俊莹        一审一校:王文禄        二审二校:郭   巍        三审三校:李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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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举办202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培训会议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先培训后上岗”统计工作要求,2024年10月23日,信丰县在县政中心档案大楼511会议室举行202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培训会议,教体局领导郭巍出席会议致辞并提出培训工作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骨干人员9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育督导室主任王文禄主持。会上,教育督导室许俊莹同志讲解了2024年教育统计工作的六个流程,具体包括:1.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2.组织校内统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3.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审核工作;4.完成调查表填写、系统录入、校验等工作;5.完成上报工作;6.统计资料归档。李宗飞同志讲析了2024年教育统计重点工作、与上学年比较的异同及注意事项,并结合202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测试平台,对数据采集录入、校验结果查看、数据上报、报表查看与重置固定值、数据汇总、导出、校验等平台功能、操作与关联的内容作了详尽的解读,明确了每一个基表、每一项数据对接的责任股室。与会同志听得仔细认真,记得详细具体。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领悟吃透培训内容,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好、组织相关人员把培训会开好,有序有效有度按时按质按量做好2024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调整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今天参加培训的业务骨干是具体责任人,要把每一项统计数据分解到业务科室,做到每一项数据能寻本溯源、责任到人。二是要明确时间节点。10月27日前,线下完成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台账;11月3日前,完成系统数据线上填报工作;11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完成各基表相关股室的数据审核;11月11日—15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上报平台的数据由县教体局完成审核、汇总。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学校、幼儿园的2024年教育统计数据,必须由责任部门按规定要求严格核实、核准,交由在座的各位也就是具体责任人逐项验收销号,再分别报分管领导逐一审核、主要领导一一把关,要一一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编辑:李宗飞初审:许俊莹复审:王文禄终审:李敬生、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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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2024年度教育统计工作调度会召开

    2024年10月22日,信丰县2024年度教育统计工作调度会在县政中心B栋四楼教体局411会议室召开,局机关教育体育股、人事股、学校建设与安全股、财务审计股、电教仪器股、教育核算股、学前教育股、师资教育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体局副科级干部郭巍主持。会上,明确了年报工作责任分工,教育督导室牵头协调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校际间基本均衡、优质均衡差异系数测算与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审核、汇总;教育体育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班级类、学生类基础数据;学前教育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各类数据,测算普及普惠程度学前三年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以及核心指标、关键指标等达到程度;人事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教师类基础数据;学校建设与安全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校园校舍类基础数据和学生安全类数据;电教仪器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公办幼儿园电教仪器装备设施类基础数据;师资教育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和教师资格证、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据;教育核算股指导填报并审核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固定资产数据;财务与审计股指导填报并审核中小学住校生数据。会议要求,教育统计是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之一,是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要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保障“数出有源”“寻本溯源”,帮助各学校、幼儿园准确理解有关指标的统计口径,确保统计指标来源、依据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要加强数据质量核查,严格执行教育统计调查制度,强化统计工作全过程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编辑:李宗飞初审:许俊莹复审:王文禄终审:李敬生、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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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动态 点击数:3212

    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推进会在信丰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要求,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做好2024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2024年3月14日-15日,赣州市教育局在信丰县召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推进会。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总督学刘晖出席会议并讲话,章贡区、蓉江新区、赣县区、信丰县、龙南市、大余县、定南县分管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和教育督导、学前教育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办负责人肖北发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县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的汇报,对2024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扎实推进2024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评估准备。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和要求,逐条逐项分析,查找短板弱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以赴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上级单位的工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助推县域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快问题解决。要多部门协同发力,共同研究解决一些制约督导评估认定的突出问题,定期调度,逐个推进;要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专业指导;要紧盯问题短板,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三要创新思路举措,提高发展水平。要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幼儿园的布点规划,增加幼儿园的供给;要加强队伍建设,造一支优秀的幼儿教师队伍;要提高保教质量,切实纠正“小学化”倾向,尊重幼儿天性,切忌拔苗助长。会议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首位,紧盯幼儿园设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切实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 会上,肖北发同志解读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邱海韵就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申报工作做了专题辅导。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实地考察了信丰县城中幼儿园、花园湾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编辑:李宗飞初审:吕金山复审:王文禄终审:熊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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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责任督学的通知(信教体督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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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答记者问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答记者问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答:研究制定并印发《办法》,主要有5方面考虑:(一)中央对加强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办园行为督导”。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制定《办法》是推动中央对加强幼儿园督导评估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二)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已有扎实的工作基础。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建立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从2018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了评估工作,截至2023年底,各地已对26.45万所幼儿园完成实地督导评估,约占幼儿园总数的91%。通过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师队伍和管理状况得到改善,以评促建效果初步显现。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各地对幼儿园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的重要抓手,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积累了工作经验。(三)评估内容需要充实完善。2017年以后,国家对幼儿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2018年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幼儿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加强过程监管、遏制过度逐利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要求。教育部2022年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对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提出了明确要求。(四)幼儿园办园中的一些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从2018—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中发现,一些地方幼儿园证照不齐、无证办园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幼儿园办园条件不达标,保教活动不规范,教职工配备不齐,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教师资质、管理、培训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民办园,在党建思政、办园条件、经费投入、教师待遇、“小学化”倾向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外部监督,督促整改。(五)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紧扣建设教育强国目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建设教育强国,需要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的治理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构建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以幼儿为本、强化过程评估的现代幼儿园督导评估体制,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引领指导、问题诊断、督促整改的作用,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二、《办法》形成的过程是怎样的?答:《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成立专家工作组。2022年初,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学者建立专家工作组,对与幼儿园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各地实际做法进行全面梳理研究。二是广泛深入开展调研。赴相关省份实地调研,随机访谈幼儿园教职工,查看幼儿园办园情况和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地方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学前领域研究机构和幼儿园园长的意见建议。三是不断修改完善。《办法》初稿形成后,先后多次征求了地方教育部门、熟悉学前教育的国家督学或特约教育督导员、学前教育研究专家和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反复沟通,协商一致。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办法》,按程序审批后,于2023年12月底印发。三、幼儿园督导评估应该把握哪些原则?答:《办法》指出,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应坚持5项基本原则:一是树立正确导向,将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作为督导评估根本标准,引导幼儿园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成长。二是注重条件支撑,将是否配置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引导幼儿园创设丰富适宜的环境。三是促进规范办园,将招生收费、内部管理、队伍建设、膳食管理、安全防护、卫生保健等办园行为纳入督导评估范围,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强化过程评估,将加强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点,聚焦评估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等过程质量的核心内容。五是坚持以评促建,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诊断、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幼儿园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四、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6个方面,共18项指标35项基本要求。其中,办园方向包括党建思政、办园理念2项指标。保育与安全包括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3项指标。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社共育3项指标。环境条件包括园所规模、园舍场地、玩具材料3项指标。队伍建设包括师德师风、教职工配备、权益保障、专业发展4项指标。内部管理包括办园资质、财务管理、招生管理3项指标。对于民办园,在上述6个方面基础上,专门设置了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资义务、规范经费管理、遏制过度逐利4项附加指标。五、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答:《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统筹指导、省市抽查、县级具体组织的程序,由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是日常自评。幼儿园建立常态化的自评机制,每年提交一次自评报告。二是实地督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评估。三是结果反馈。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四是问题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五是及时复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幼儿园整改,并视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六、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相比,幼儿园督导评估有哪些新变化?答: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评估指标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办法》针对幼儿园容易出现的问题,设置了督导评估的重点指标。增加了党建思政、办园理念等内容,引导幼儿园树立正确办园导向。聚焦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质量的关键要素,在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社共育等方面进行了充实。增加了近视眼防治、心理健康、劳动习惯、尊重幼儿主体地位等热点难点方面的具体内容。在设置三级评估指标的基础上,明确了每项指标合格的基本要求,更具操作性。二是更加强化过程评估。《办法》规定,将加强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点,聚焦评估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等过程质量的核心内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的主观努力和改进程度。三是更加突出自我评估。《办法》规定,幼儿园建立常态化的自评机制,每年提交一次自评报告,引导幼儿园注重自我评估、自我诊断、持续改进。四是更加注重部门协同。《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七、幼儿园督导评估过程中,如何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尤其是幼儿园负担?答: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强调对各项评估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各地要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幼儿园督导评估重点指标和当地幼儿园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统筹开展督导评估,将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二是限制实地入园次数。《办法》规定,在一年内,一所幼儿园接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实地督导评估次数不超过1次。三是严禁突击准备材料。《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座谈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和数据分析等。实地督导评估时查看的材料,应为幼儿园日常办园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不得要求幼儿园为迎评做专门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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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宣传 点击数:2825

    教育部关于印发 《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已经2023年第30次教育部党组会(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3年12月29日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教育督导条例》以及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理念、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第三条 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基本原则:(一)树立正确导向。将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作为督导评估根本标准。引导幼儿园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成长。(二)注重条件支撑。将是否配置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资源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注重评估幼儿园在园舍场地、游戏材料、环境创设和教职工队伍等方面的达标情况,引导幼儿园创设丰富适宜的环境。(三)促进规范办园。将招生收费、内部管理、队伍建设、膳食管理、安全防护、卫生保健等办园行为纳入督导评估范围,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幼儿园在安全卫生、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责任,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四)强化过程评估。将加强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改革的重点。聚焦评估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共育等过程质量的核心内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的主观努力和改进程度,引导幼儿园注重自我评估、自我诊断、持续改进。(五)坚持以评促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将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作为督导评估的根本目的。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诊断、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幼儿园不断提升保教质量。第二章 督导评估内容与方式第四条 幼儿园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6个方面,共18项指标35项基本要求。(一)办园方向。包括党建思政、办园理念2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党组织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确保正确办园方向。(二)保育与安全。包括卫生保健、生活照料、安全防护3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加强膳食营养、疾病防控、安全管理等工作,保障幼儿安全、健康成长。(三)教育过程。包括活动组织、师幼互动、家园社共育3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凸显幼儿主体地位,营造和谐的师幼关系,强化家园共育,不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四)环境条件。包括园所规模、园舍场地、玩具材料3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合理控制园所规模和班额,配备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种类丰富、数量充足的玩教具和图书,满足幼儿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五)队伍建设。包括师德师风、教职工配备、权益保障、专业发展4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落实教师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数量足、专业强、素质高的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六)内部管理。包括办园资质、财务管理、招生管理3项指标,旨在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和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办园。民办园附加指标。主要包括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资义务、规范经费管理、遏制过度逐利4项指标,旨在促进民办幼儿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持续健康发展。第五条 幼儿园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座谈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和数据分析等。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第六条 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七条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统筹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统一的督导评估指标及工作程序,根据省级幼儿园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形成国家督导评估报告,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第八条 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全省(区、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督促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第九条 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县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监督和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及时研究解决督导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十条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依据所辖园数和工作需要,制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原则上每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所有幼儿园。具体程序如下:(一)日常自评。幼儿园建立常态化的自评机制,每年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一次自评报告。(二)实地督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会同教育管理部门成立督导组,结合幼儿园自评报告对幼儿园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全面了解幼儿园办园情况。特别要通过不少于半日的连续自然观察,准确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质量。(三)结果反馈。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四)问题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整改工作的指导。(五)及时复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幼儿园整改,并视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第十一条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总结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形成评估报告,报送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第十二条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被实地督导评估幼儿园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建专业化的督导评估组,评估组应包括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优秀园长(或骨干教师)等。第四章 督导评估工作要求第十三条 各地要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开展评估研究和培训。切实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人员专业能力。第十四条 各地要坚持教育督导评估的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避免重结果轻过程和重硬件轻内涵的倾向,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效,确保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第十五条 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各地要根据本办法明确的幼儿园督导评估重点指标和当地幼儿园质量评估具体标准,统筹开展督导评估,将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在一年内,一所幼儿园接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实地督导评估次数不超过1次。实地督导评估时查看的材料,应为幼儿园日常办园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不得要求幼儿园为迎评专门准备。第十六条 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以及幼儿园年度考核检查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重要参考,各地要对发现的薄弱幼儿园给予必要的资源倾斜和扶持,并对发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及时总结推广。第五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同时废止。附件:幼儿园督导评估重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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