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发办【2025】27号)要求,我县公办幼儿园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未收取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实行了相应的减免。根据开学初收集的相关数据,我局联合县财政局于3月底至4月中旬,走访县域内所有幼儿园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核实。
为更好落实政策,现将免除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
附:2026年春季免保教费幼儿名单
2026年春季免保教费幼儿名单(4.29).xlsx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