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点击数:114

    关于2023年度全县民办学校年检结果的公示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信丰县2023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实施办法》,按程序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检查组在办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对照年检评分细则对办学单位一年来的办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分和综合评价,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信丰县教体局教育股反映,电话:0797—3339953。序号学校地址学校名称年检结果1信丰县嘉定镇建春路与绕城105国道交汇处西北侧信丰圣塔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合格2信丰县嘉定镇建春路与绕城105国道交汇处西北侧信丰圣塔实验学校合格3信丰工业园新阳路江西信丰星泓职业学校合格4信丰县工业园诚信大道信丰中等专业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合格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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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点击数:289

    2024年信丰县中小学(幼儿园)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及有关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信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信丰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执行。(一)身份条件1.本县户籍、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就读学校在本县,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3.驻我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8:30—5月11日17:30。2.网报对象为:现已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3.网报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  现场确认地点:原信丰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6楼602室(信丰县嘉定镇信安公路信丰九小旁)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979748960办公室号码:0797-33112203.现场认定注意事项(1)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体检表(必须由体检医院盖章、签字再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定要上交学信网里查到的打印A4纸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如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没有拿到纸质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电子备案表”。(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使用)。(5)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必须限期补齐认定机构所告知缺少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逾期未补齐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注意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按要求携带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三)体检申请人按照赣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1]2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符合认定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申请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1.体检时间:2024年5月12日-17日。2.体检医院及地点:信丰县人民医院(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安康路)3.体检表要贴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底版照片并有医生签名和合格字样。4.体检表到信丰教育体育在线网和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自行下载。(四)认定和发证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在2024年7月1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三、违规处理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信丰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4月3日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流程图、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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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点击数:1301

    诚邀您参与!2023年我省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开始了→

    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为推动赣州市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关于配合做好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教育厅2023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予以公告。请您选择符合自己角色的问卷参与调查,为提升我市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贡献您的一份力量!感谢您的参与!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1.调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2.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3.调查方式: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了解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1.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2.问卷类型: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三、操作步骤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参与问卷调查。答题结束后,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1.微信扫描“赣教之家”二维码,关注“赣教之家”微信公众号。2.关注后,再用微信扫描满意度调查二维码。3.选择对应角色进行答题,答完点击“提交”即可。编辑:王万平    初审:吕金山复审:王文禄终审:熊良峰
  • 公示公告 点击数:1237

    关于信丰县特殊教育评估评审专家名单的公示

    各学校: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特殊教育评估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2023]86号)有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县级评审、征求意见,拟推荐黄红艳等4人作为评估评审专家。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信丰县特殊教育评估评审专家推荐表   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特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特殊教育教研人员特殊教育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 小计信丰县黄红艳郭玉清付斌李兰英4关于开展全市特殊教育评估评审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 公示公告 点击数:1434

    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讲课能力测试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3〕11号)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教人字〔2023〕11号)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中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增设讲课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环节,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我县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测试对象信丰县2023年申报中小学副高级职称(含乡村中小学副高级)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下简称为“申报教师”)。二、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三、测试地点信丰县第一中学四、测试形式测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各申报教师按职称系统内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试讲,不得更改学段学科。每位申报教师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30分钟。具体流程为:1.进入休息室。申报教师于上午7:20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休息室,并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器材、手表、带有标识性的饰品等各类物品放在指定存放处;7:30之前未到者按缺考处理。工作人员对应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凡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测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进入候考室。申报教师仅携带测试准考证、身份证、笔经安检后到对应候考室,按要求组织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试讲内容代号等。在候考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任何人员联系、交谈,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否则取消测试资格。3.进入备课室。申报教师按照抽签顺序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备课室,由本地本学科抽签号1号申报教师开启试讲题目,备课时间30分钟,教材或内容、备课草稿纸均由考务办提供,申报教师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进入备课室,进入备课室后在未完成测试之前,原则上不得离开规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上厕所等情况),否则均以舞弊论处。4.进入测试室。申报教师可携带备课草稿,由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申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本人的姓名及身份的相关信息,违者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5.测试。申报教师在面试室根据所备的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6.确认成绩。申报教师试讲结束后,将备课草稿交与面试室监督联络员,并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宣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与外界联系。宣布测试成绩后,申报教师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领取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测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也不能返回候考室、备课室等考试区域。7.成绩应用。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测试设综合评委组,每个测试室由7名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为考生的测试原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降低不同测试考场对考试成绩的影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本县(市、区)所有考场申报教师进行分数修正,申报教师最终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最终测试成绩=测试原始得分×全县各考场所有申报教师平均分/本测试考场所有申报教师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申报教师应记住自己的原始得分,修正后的得分不再对外公布,各县(市、区)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公布各考场修正系数。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一票否决,不参加本年度业绩评审;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申报教师,其测试最终得分(百分制)按30%占比计入评审总分。即:职称评审综合得分=讲课能力测试最终得分(百分制)×30%+业绩评审最终得分(百分制)×70%。五、使用教材本次试讲使用教材为我县现行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教材,各学科具体为: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三年级上册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八年级上册3.初中化学:九年级上册4.高中学科为高二年级上册,具体如下: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高中政治:必修4《哲学与文化》高中数学、英语:选择性必修第一册高中历史、生物、化学:选择性必修1高中体育:必修全一册高中音乐:必修歌唱高中信息技术:必修25.特殊教育:人教版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适应》(2016课标版)三年级上册6.幼儿园:中班课程资源试讲的具体内容:由我县每个学段学科最先开始试讲的申报教师从指定教材中确定的15个题本内现场随机抽取。六、其它事项1.请申报教师于11月7日下午5: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到县教体局405室办理测试准考证。2.资格审查贯穿于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并严格遵照《考试须知》参加测试。4.请各位申报人员按时参加测试,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5.本次测试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组织实施本次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信丰县教体局和人社局共同实施,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 公示公告 点击数:1222

    关于2023年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结果的公示

    经各幼儿园申请,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评估,现将2022-2023年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如下。(信丰县)全省标准化幼儿园通过认定情况汇总表.xlsx
  • 公示公告 点击数:1565

    关于2023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拟奖补情况的公示

    各学校、幼儿园:根据《信丰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信教体字[2020]24号),结合2023年秋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暨2023年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的结果,现将信丰县2023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拟奖补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表)。其中:核定规模为三个面积认定的招生规模;在园人数为2023年秋季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场核实的人数;年检结果为2022年幼儿园的年检结果。公示时间:即日—2023年10月31日。如有问题,请向县教体局学前教育服务股反映,反映电话:0797-3339195。信丰县2023年秋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拟奖补情况(公示)(10.25).xlsx
  • 公示公告 点击数:719

    关于公布“信丰县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课情况”的公告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中小学体美劳“晒课表”工作的通知》,现把全县中小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开课情况予以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7-3339953举报邮箱:2498119146@qq.com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10月23日 信丰县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开课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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