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
通 知
信语字〔2017〕2号
各语委成员单位:
日前,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定于2017年9月11日至17日举办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推普周活动是全面集中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对于引导全社会主动关注和参与规范用语用字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活动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推普周活动广泛开展,不断扩大推普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大力宣传,积极参与
各语委成员单位要将推普工作列入宣传计划,在公务活动中要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在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时要大力宣传推广普通话,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不断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形成推普周活动共同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成员单位、学校要结合《通知》和我县语言文字主要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我县推普工作扎实开展。
(一)开展学习活动,提升法律意识。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相关内容和规范标准,不断提升说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水平。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今年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要紧扣活动主题,集思广益,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竞赛、演讲、晚会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诵读、书写、讲解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更加热爱和亲近经典,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三)按照《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见附件2)进行宣传,建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在单位门口或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并利用电子屏或单位网站主页滚动宣传。
(四)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第20届推普周公益宣传广告和主题字幕,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熟知这一主题。
(五)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推普周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六个一”:围绕主题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熟记一条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口号、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刊出一期宣传专栏或板报、举行一次汉语拼音公开课、一次校级语言文字活动(如故事会、演讲赛、辩论赛、师生汉字书写比赛等)。
(六)由县语委办组织部分城区学校的师生走上街头和广场,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单、口头讲解等方式向群众集中宣传推普知识。
四、注重实效,抓好总结。
推普周活动要求务实、简约、有效。要紧扣活动主题,以坚持规范用语用字宣传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普工作的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认同感,确保活动实效。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新闻报道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普周活动的纸质方案、图片、总结材料等报县语委办(设在县教育局)。
联系人:施明金;联系电话:3339698;地址:县政中心B栋教育局418室;邮箱:xfxjydds@163.com。
附件: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信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