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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1821  时间:2024-05-12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安全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道路环境,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家庭的关注和重视。我们号召各位学生及家长能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能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一、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不提供车辆并禁止孩子如下行为: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乘电动自行车(红牌二轮车),未满18周岁驾驶机动车(黄牌、蓝牌燃油或电动二轮车及临时牌超标电动车)上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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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长不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接送孩子,不一车载多人;不驾驶改装、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孩子。

三、家长和符合条件学生驾驶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超员、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加塞、不酒驾醉驾、不无证驾驶。

四、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头盔,接送孩子时为孩子佩戴好头盔后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