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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第十一条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791  时间:2021-12-15  

工会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