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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第十一条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3121 时间:2021-12-15
工会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