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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能力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1502  时间:2017-03-01  

关于举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能力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引导全县广大教师提高“信丰教育云”平台应用能力,推动网络资源、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课堂中的有效运用。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能力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教师(参加了校长、副校长、中层领导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能力竞赛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二、竞赛要求:

1、注重学科特点,将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并能利用云平台、网络资源的优势调控教学活动,平台应用灵活恰当,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平台软件操作熟练,使用时机准确,信息技术的应用能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

2、体现新课标理念,注重提高学生信息技能和素养,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三、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现场教学方式,上课时间为幼儿园20-30分钟、小学40分钟、初中为45分钟。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

预赛由学校组织,时间为2017315-415日。

初中、小学、幼儿园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和评审小组,积极组织全体教师(村小教师集中在中心小学竞赛)在校内举行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竞赛预选赛,并通过严格评审,初中、小学、幼儿园每个学科选拔出本学科排名第一的教师参加县决赛;

高中由信丰中学、信丰二中、信丰五中三所学校统一组织联赛,成立三校竞赛领导小组,林毓春任组长、叶振兴、蒋新民任副组长,负责联赛方案的制定、预决赛工作组织,并将决赛结果上报县表彰。

学校预赛组织方案、照片等资料电子稿必须统一上报电教室备案并形成新闻稿在“信丰教育在线”和学校网站同步发布,教师参赛的教案、课件、教学资源、课堂录像(有条件的学校可拍摄)全部必须上传到信丰教育云 “智慧资源”平台进行共享。

初中、小学、幼儿组决赛在城区学校录播教室举行,决赛时间为20174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设奖:

本次竞赛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组。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决赛人数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获奖成绩将折算成分数纳入学校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目标管理评估得分。

五、成果推广:

本次竞赛所有课程录像、教案、课件、教学资源均上传到信丰教育云 “智慧资源”平台进行共享。其中获县一等奖的作品列为VIP资源。

本次竞赛所有课程录像(含学校拍摄)均列入本年度教育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参赛推荐作品,其它课例资源也可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晒课。

本次决赛一、二、三等奖课程录像全部推荐参加本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评比活动》。

附:《信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化应用课堂教学能力竞赛评分表》

                        

 

 

 

 

 

 

                                                  2017年220

 

信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