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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议事规则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1287  时间:2016-11-17  

学校党委议事规则

为了体现党委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活跃党内生活,使党委议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委议事的主要内容。

1.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种重要的上报材料,党委换届工作报告;

2.党内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

3.上级党委下达的重要的工作任务的贯彻;

4.有关保证监督的重要事宜;

5.党风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

6.党员的奖励及处分;

7.有关师生员工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活动及安排;

8.党群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后备干部的建设;

9.有关群众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安排;

10.行政认为应当提交党委讨论的问题。

二、党委议事的程序。

1.提出问题,根据党委工作条例规定的例行性的安排。

上级党员下达的临时性的任务;多数党委成员的要求;党委书记认为必须提交党委讨论的重要问题,分别由党委书记或党办提出。

2.草拟意见:根据议事问题的性质,分别由党办、宣传部、纪委等有关部门拟出意见,或者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共同拟出意见,或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书记提出意见。

3.集体讨论,党委会召开前应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全体成员,使其事前有所考虑,讨论中应围绕议题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让人把话讲完。讨论中允许争论,允许有不同意见,提倡以理服人,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要有活泼、宽松的气氛。

4.形成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或集中意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一般问题,各委员要表明态度,重大问题实行表决,表决时至少要有三分之二委员到场,表决中,每个委员要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若有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即形成决议,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三、党委议事的纪律。

1.坚持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贯彻执行,不理解的要通过学习,讨论加深理解,如有不同看法,可通过一定组织程序向上反映,不得歪曲和抵触。

2.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忠诚坦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把意见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3.坚持“三不主义”即讨论中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主作风。

4.对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除具有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做出结论,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解决。

5.禁止非组织活动,反对拿原则作交易,党委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借口自己的意见被否决而不执行党的决议或在群众中散布抵触情绪。

6.保守机密,凡涉及到机密不宜在群众中散布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准向亲属、好友等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