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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784  时间:2017-02-25  

发文文号:赣电教字〔2017〕5号

著作单位:江西电教馆

著作时间:2017/2/22 9:21:46

主送单位: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管县(市)电教站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管县(市)电教站:

    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赣电教字[2011]11号,以下称“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省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需申报一项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电教课题,其它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自愿申报。 
    二、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个人不得申报2017年度课题。 
    三、课题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须在充分考虑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科背景基础上,参考《江西省“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赣电教字[2016]21号)申报课题,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四、申请人须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赣电教字[2011]11号)的要求,通过江西省电教馆网站首页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入口”,填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申请?审批书”,见附件1)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打印纸质的《申请?审批书》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设区市电教馆,省管县(市)电教站。 
    五、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管县(市)电教站负责课题工作的人员登录课题管理后台对各申请人的申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2017年度江西省“十三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5月31日前报送省电教馆。 
    六、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望各设区市电教馆、省管县(市)电教站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做好本辖区课题申报工作。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 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邮政编码:330046 
    联 系 人:周益发 
    电子邮箱:673820378@qq.com 
    联系电话:0791—88517760

附件下载: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审批书.doc 附件22017年度江西省“十三五”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