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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293  时间:2026-01-27  

1.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城镇支出型低收入家庭学生都可享受(补习生不享受免学费)。标准是550元/生·学期。(从2023年秋季学期调整为550元,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国家助学金: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籍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2025年春季学期起每个学生每平均资助标准为2300(每学期1150元,视困难程度可分为1800(每学期900元2300(每学期1150元2800(每学期1400元三档脱贫户及城镇困难(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优先纳入最高档次的资助范围内(复读生、借读生、补习生不享受资助)。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新增对象,重新评审。

3.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给予每人一次性6000元的政府资助(省资助标准为5000元,我市每人提标1000元)。此项目每年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而定。

4.滋蕙计划(社会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新生入学资助,标准是:录取省内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录取省外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此项目每年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而定。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当年考取大学和已在大学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贴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必须每年按期还本付息。每年的7月、8月进行集中受理。

学生资助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