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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体育中心和南山体育场春节假期免费开放公告

    信丰县体育中心、南山体育场春节期间免费开放公告 一、开放日期:2021年2月11日(农历大年三十)至17日(初六)二、开放场馆: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游泳馆、体育馆、、室外篮球场、笼式足球场、室外健身步道、南山体育场田径场及篮球场。体育中心停车位免费开放(21:30—次日6:00关闭大门,车辆不放行)。三、开放时间:体育中心和南山体育场:6:00—21:30 游泳馆开放时间: 13:00—19:00综合训练馆(乒乓球房)开放时间:9:30—11:30、15:00—19:00四、收费标准:    免费五、人数限制(单个时间段)游泳馆每场150人室外篮球场每场100人笼式足球场每块场地20人综合训练馆(乒乓球房)             30人六、游泳馆进入方式:人数较少则正常扫码登记入馆,遇游客超过150人,则按顺序,递补入馆。七、进入体育中心和南山体育场须知:1、进入游泳馆、乒乓球馆人员须佩戴口罩(大厅及其他人多的公共区域内均须佩戴),运动锻炼时不戴口罩。2、在入口处进行扫码、体温检测,如有发烧、咳嗽、饮酒等将予以劝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3、进入人员不扎堆,须保持1.5米间隔距离。4、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5、服从场馆工作人员安排,配合疫情期间工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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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丰县体育中心、南山体育场开放公告

    根据《江西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引》精神,信丰县体育中心和南山体育场自即日起有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放时间:06:00——20:30二、开放需知:1.    进入人员必须持有“赣通码”健康绿码。2.    人与人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体育中心和南山体育场内组织集体性活动。4.禁止非工作人员车辆进入。 信丰县教体局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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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依法治体和依法监管水平,不断推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体育总局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本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检查事项)附件3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附件4国家体育总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清单(包含已取消事项)  国家体育总局  2019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深化体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  (一)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开展监管工作,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不断推进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  (三)体育总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认真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把更多资源和精力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体育总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政策法规司制定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对体育总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国务院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体育总局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原相关审批部门要继续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或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的,原相关审批部门要加强核查;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原审批部门要及时调整监管层级,指导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开展监管工作,确保权责统一。  (四)地方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计划任务,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体育市场主体的监管工作。地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对体育市场活动的公正监管上,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梳理监管事项,完善监管制度  (五)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能依法依规对从事包括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社会培训、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中介服务以及其他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自上而下全面梳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统一规范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形成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七)体育总局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服务体育市场主体发展,制定完善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有效性,降低守法和执法成本。  (八)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本部门现行的边界模糊、执行弹性大的监管规则,要及时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  (九)体育总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体育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体育市场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监管。重点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合理确定强制性标准底线。  (十)全国性体育协会要积极研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并推广实施,带动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社会培训、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等服务和产品质量逐步提升。  (十一)各类体育市场主体要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加强自律、履行法定义务。经营滑雪场、游泳馆等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体育市场主体要建立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内部安全检查。  三、创新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  (十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数据信息进行关联整合,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监管平台要求,加强监管信息的共享,统一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  (十三)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相关风险的跟踪预警,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模式,逐步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十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依据体育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地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经营主体或其从业人员信息,报送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对信息予以调查核实,确保全面准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信息报送体育总局。  (十五)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涉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主体,要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要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抽查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示。  (十六)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如航空体育、健身气功、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赛事活动和场馆设施,要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鼓励根据地方实际和体育行业特点,探索建立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场馆设施、体育培训机构等重点监管清单,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列入重点监管清单的体育市场主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行全覆盖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定向服务。  (十七)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市场中的新项目、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为市场发展留足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对新生事物要加强规律研究,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  (十八)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惩处,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灵活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对不当行为予以纠正。  (十九)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沟通,积极协调文化、市场等监管部门,通过委托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会同本地区同级相关综合执法部门查处体育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协同监管工作合力。  四、强化组织保障,全面提升水平  (二十)全国体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事中事后监管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大意义,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十一)体育总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履行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扎实做好技能提升工作,大力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执法人员。  (二十三)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二十四)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促进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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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信丰县体育中心体育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将信丰县体育中心体育馆2021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馆简介 体育馆投资8500万,占地6727平方米,建筑面积22875.06平方米,场地面积1363平方米,观众席3800座,馆内有中央空调,音响灯光、电子显示屏等配套设施,是一座综合性体育馆。2015年完成了体育馆建设并投入使用。 按国家丙级综合球类馆标准建设。联系电话:0797-3311767。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体育馆:篮球、羽毛球项目 (二)开放时间 每天五场 上午8:00-10:00      10:00-12:00 下午14:30-4:30      16:30-18:00 晚上19:00-21:00 (三)收费标准 体育馆:免费。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1月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跳绳比赛,最低参赛人数:500人; 2月迎新春免费开放活动日,最低参加人数:100人; 3月县羽毛球协会赛事活动日,最低参赛人数:100人; 4月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最低参赛人数:500人; 5月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最低参赛人数:500人; 6月-10月:信丰县篮球协会夏季联赛,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8月全民健身活动日,最低参加人数:100人; 9月全县跳绳培训,最低参加人数:30人; 10月县公安系统篮球比赛,最低参加人数:60人; 11月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射击比赛,最低参赛人数:500人; 12月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跳绳比赛,最低参赛人数:800人;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体育场核心区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8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65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235人次,全年室内体育场地每万平米平均接待不低于60000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体育场馆将为3个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200多人。        足球协会会长:黄渊,联系电话:15970085154;        跳绳协会会长:李卫莹:联系电话:13766386716; 篮球协会会长:张春敏,联系电话:13707023339;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21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50万元,其中水电气热能耗支出最低为40万元。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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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信丰县体育中心体育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将信丰县体育中心体育场2021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馆简介 信丰县体育中心体育场,投资7000万,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890平方米,场地面积20073平方米,观众席 20016座,八道400米标准塑胶跑道和足球场,配有大型电子显示屏和音响设备等设施,可满足田径、足球比赛及大型文体活动。2013年完成了体育场及附属设施建筑并投入使用。联系电话:0797-3311767。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体育场:足球、乒乓球、田径、跳绳项目。 (二)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6:00--8:00,下午17:30--21:00 节假日6:00--21:00。 (三)收费标准 体育场:免费。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1月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最低参赛人数:1000人; 3月信丰县幼儿园亲子活动,最低参赛人数:300人;     5月全县体育中考测试,最低参赛人数:9180人;     6月全县残疾人运动会,最低参赛人数:50人;     7月全县教师跳绳培训,最低参加人数:30人;     8月全民健身日活动,最低参赛人数:300人;     8月跳绳协会暑期比赛,最低参赛人数:100人; 9月长跑协会周年长跑活动,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10月县幼儿园亲子活动,最低参加人数:300人; 11月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100人;     11月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300人; 11月县公安系统技能测试,最低参加人数:100人; 12月县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最低参赛人数:1000人;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体育场核心区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15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125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410人次,全年室内体育场地每万平米平均接待不低于30000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21年底,体育场馆将为3个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200多人。        足球协会会长:黄渊,联系电话:15970085154;        跳绳协会会长:李卫莹:联系电话:13766386716; 乒乓球协会会长:袁锐,联系电话:13970712428。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21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100万元,其中水电气热能耗支出最低为80万元。          2020年10月28日
  • 公示公告 点击数:308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信丰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2年信丰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2022年本级留用188.57万元。 二、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用于群众体育支出55.78万元,占总数的79.81%。 其中:用于援建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52.11万元;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3.67万元。 (二)用于竞技体育支出10.00万元,占总数的14.31%。 其中:用于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0.00万元。 (三)用于其他支出4.11万元,占总数的5.88%。 特此公告。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06月19日
  • 公示公告 点击数:264

    2024年度信丰县南山体育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将信丰县南山体育场2024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体育场馆简介 信丰县南山体育场馆投资约4680万元,场馆运营单位为信丰县教育体育局,上级主管单位为信丰县人民政府,占地面积19467平方米,建筑面积17625平方米,有标准的11人制足球场、田径场配有健身路径、篮球场等附属设施,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联系电话:0797-3311767。 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 南山体育场:足球、田径、长跑、篮球、健身舞蹈等项目。 (二)开放时间 南山体育场开放时间:上午6:00--9:00,下午18:00--21:00.节假日上午6:00——晚上21:00。 (三)收费标准 南山体育场:免费。 三、举办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情况 3月举办信丰县长跑活动日,最低参加人数:150人; 4月举办第七届校际足球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5月举办信丰县“庆五一”长跑活动,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7月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8月信丰县第八届五人制足球比赛,最低参赛人数:60人; 8月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射击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9月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150人; 10月举办信丰县第一小学运动会,最低参赛人数900人; 10月举办信丰县第三小学运动会,最低参赛人数600人; 11月城区中小学生跳绳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200人; 12月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分赛场,最低参赛人数300人。 四、群众参加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接受体育培训、进行日常健身服务情况 (一)室内体育场地 体育场核心区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3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25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80人次,全年室内体育场地每万平米平均接待不低于5000人次。 (二)室外体育场地 体育场核心区、外围体育场地设施计划全年接待不低于     100000人次、月均接待不低于8000人次、日均接待不低于      290人次,全年室外体育场地平均每万平米接待不低于60000人次。 五、为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服务情况 截至2023年底,体育场馆将为4个群众体育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会员总数达到1000多人。 长跑协会会长:施晓玲,联系电话:15579996371。 健身舞蹈协会会长:叶念英,联系电话:18720873366。足球协会会长:黄渊,联系电话:15970085154。 篮球协会会长:张春敏,联系电话:13707023339。 六、成本支出情况 2024年场馆开放成本支出预计最低为30万元,其中水电气热能耗支出最低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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