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幼儿园运营成本和学前教育发展等因素,参照周边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8月19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同意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8月26日,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370元/生·月;市级示范幼儿园260元/生·月;城区普通幼儿园230元/生·月;乡镇普通幼儿园180元/生·月;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160元/生·月,上述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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