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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二中班级财产和水电目标管理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72302  时间:2015-10-30  

信丰二中班级财产和水电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和水电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和水电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谁浪费、谁负担”的原则,培养学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实行班级财产管理责任制,建立以班级和学生个人为责任人的财产管理档案,登记造册。

2、各班要制订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各班要保持教室门窗、窗帘、桌椅、讲台、黑板、标语、挂图、照明设施、风扇、饮用水设备、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墙壁、班级标志牌等完好无损。

4、学生桌椅由学生个人包干保管,一包三个学年,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5、严禁在门窗、墙壁、桌椅、讲台、黑板等处乱涂、乱画、乱刻、乱张贴。

6、严禁往墙壁上打球印、踏脚印等。

7、损坏或遗失财产,按照“谁损坏、谁赔偿” “谁遗失、谁赔偿”的原则,责任人或当事人负责交纳赔偿金;若找不到当事人,则由该班全体学生分摊赔偿金,责任人或当事人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追缴赔偿金。

(人为损坏财产或遗失财产照价赔偿,财产价格以市场价为准,见附表)

二、班级教室用电管理

1、班级教室用电执行限额用电和超额收费的管理办法, 超额用电由班级全体学生共同分摊此费用。

2、第一、核定班级每月用电配(限)额标准:

用电配(限)额:夏秋季  140度/间;冬春季125度/间

3、超额用电费用由该责任班级全体学生负担,超额用电按0.65元/度加收电费。 

    4、超额用电情况每月结算和公布一次,并书面通知到相关班级班主任,责任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到总务处交纳超额用电电费,逾期三日以上未交清超额用电电费的,对责任班级班主任当月班主任津贴降一等级发放。

    5、班级用电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范围,若责任班级有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超额用电用水现象,将对责任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班级班主任当月班主任津贴降一等级发放。

    三、寝室财产管理

1、学校政教处成立宿管办,分管学生寝室的领导为寝室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寝室财产管理责任制和赔偿制,把寝室财产管理包干到寝室管理员、包干到学生。

2寝室管理员和住宿学生共同负有保管寝室财产的责任。寝室管理员应指导和监督住宿学生爱护财产。学生寝室财产管理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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