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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第二中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35875  时间:2019-04-17  
信丰县第二中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赣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校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防刺手套、橡胶警棍、强光手电、喷雾剂、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活动,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